当前位置:主页 > 艺术资讯 >

经营艺考培训机构不能忽视“名牌”

2023-09-18 艺术资讯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针对中学生或未成年人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四方面工作:全面查处、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 核实从业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辞退; 严厉打击性侵、淫秽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 坚决查处虚假宣传、虚构原价、价格欺诈、招聘诈骗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在“国家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服务综合平台”设立专门举报窗口,将对举报线索一一核实处理,坚决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pic_189092/

  新华社摄,北京电影艺术考试

  此次艺考培训机构整顿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注重市场经营秩序,二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目的也很明确——不仅要有良性竞争的市场,还要保证员工的素质。 这其中的原因并不复杂。 毕竟艺考培训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关系到学生的继续教育和身心健康。

  在艺考培训尚未规范的时期,有一些协议班。 培训机构打出“保考名校”的口号,承诺只要缴​​纳较高的学费,就保证获得北电、中国剧院、中国电视等院校的录取证书。 但事实上,这些承诺要么是到时候支付关系管理费进行利益输送,要么就是纯粹的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 经过多轮全方位整顿,公然违法违规行为少了很多。 这次整治要继续围绕这些方面进行,同时还要走得更远。

  需要看到的是,在艺考培训领域,“固守名牌”的现象至今尚未得到有效规范。 一些艺考机构将自己命名为“中川艺术”、“中川艺升”、“北影艺考”等,通过在机构名称中添加大学缩写,给予暗示。 有些培训机构还特意在这些大学附近租用教学场地,当使用特定的机构名称+特定的教学地点时,就暗示我们机构与大学有特殊的关系。

  但事实上,这不仅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也违背了法律精神。 培训机构名称不是商标,但在客观效果上与商标类似。 对于“与知名品牌近似”的现象,商标法不仅禁止使用与国家机关、公益组织、国际组织等的商标近似的商标,而且禁止使用具有欺骗性、容易被他人识别的商标。使用。 导致公众对商品特征产生误解的商标。 可见,从法律规制的目的出发,我们对“名牌”持否定态度。 就规范艺术考试培训而言,虽然不受商标法管辖,但我们也应该对此表现出治理态度。

  从打击性侵、淫秽等违法犯罪来看,显然还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前段时间,北电学生曝出某艺考机构的老师涉嫌勾引多名学生。 海淀警方通报此事,认为某艺考机构工作人员杜某某涉嫌犯罪。 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依法将杜某某拘留。 已被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案引起广泛关注,艺考培训乱象再次引起关注。

  一方面,家长和学生不懂艺术训练,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老师引导,借艺术之名实施猥亵性侵犯。 另一方面,接受艺考培训的学生还未成年,尚不具备完整的自我保护能力。 他们对于如何报告情况、如何​​取证仍感到困惑,让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家长和学校的事先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比如,识人是岁月留下的宝贵财富,家长一定要密切关注这一点。 例如,学校必须向孩子明确说明哪些行为在课堂内外不得进行。

  此次专项整治设有专门报告窗口。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同时,建立艺考培训黑名单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