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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023-12-19 艺术资讯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

艺术展览活动公告

教艺函[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育人,以美育人,培养德、智、体、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和劳动。 根据《学校美术教育工作条例》,决定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以下简称展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展演的主题是:种植家国情怀,培育进取品格。

展览活动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思考祖国,为梦想而奋斗; 表现出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于担当、能吃苦、肯奋斗。 状态; 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2、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道德引领时尚,用美育渗透灵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信念,坚定报效国家的志向。

(二)坚持面对一切。 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色、校园特色、学生特色、教育特色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为表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新的表演活动。形成“一校多产品”的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华精神。 坚持中华文化定位,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发展,通过演出活动弘扬中华精神、传播中华价值观、凝聚中华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自觉。

3.活动对象

参加演出活动的学生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分为A、B两组,A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B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在华留学生可参考上述分组。

4. 物品类别

展览活动包括艺术表演(包括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包括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审美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个类别。学院和大学的教育。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个部分; 美术作品类别包括学生美术作品和院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画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院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的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提升模式、美育建设高校评价体系等。四大类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展览活动分为高校活动、省级集中展览和全国现场展览三个阶段。

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各高校开展活动。 高校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将文艺演出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和传统节日纪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动员全体学生参与,力争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形成“学校有活动,人人参与”的局面。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省级集中展览阶段。 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展览、演出,促进高校间的展示与交流。 在省级演出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提交的数量,制作省级演出总结和文艺演出、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省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宣传相关材料。各高校将报送全国展览活动组委会(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全国现场演出舞台。 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全国直播秀。 现场演出内容:文艺演出现场、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优秀艺术作品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闭幕式现场表演等

6. 奖励

(一)奖项设置

展览活动设有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特别奖、校长风采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优秀组织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颁发给因艺术表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 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人数为1人,其他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限制为不超过1人。不超过3人。 优秀创作奖:该奖项为本次展览原创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项目。 个人特别奖: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获奖学生。 校长风采奖:奖励高等学校校长优秀书画、篆刻、摄影作品的作者。

(二)评选方法

优秀组织奖:省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全国演出组委会根据各地第一、二阶段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评选。 高校优秀组织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参加演出活动的地方高校总数的10%评选,报全国演出组委会表彰。

其他奖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提交规定数量的地方项目、研讨会、作品、案例,教育部组织专家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演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并增强活动成效。

(二)各地高校要把文艺演出活动融入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建立文艺演出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学生参加文艺演出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地高校要以艺术展览为契机,积极营造高雅、优美、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杜绝形式主义。 展览第一、二阶段,教育部将适时组织专家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四)各地高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要加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演出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扩大演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1.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美展各地区提交数量表

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美展艺术表演及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三、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美展学生艺术实践研习班相关要求

四、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美展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相关要求

教育部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