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犹如海底捞针难觅其踪而艺术教育的分类更是千丝万缕错综复杂
在艺术界,吴冠中先生对自己作品的鉴定遭遇了拍卖公司的质疑,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艺术品鉴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的讨论。收藏家王定乾认为,艺术品的价值不应受法律束缚,而应以其本身之美为准。然而,艺术家史国良则强调,作为创作者,他们应当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是真伪。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出,如果画家的个人意见不能作为鉴定依据,那么社会应该如何定义“真”与“假”。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则提到,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一定的心理感知。
对于这些问题,有律师建议,可以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如果购买的是赝品,可以追究责任,并且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此外,一些专家还提出了建立一个瑕疵申请制度,让消费者在一年内无理由退货,以缓解可能出现的问题。这场关于谁能对一件艺术作品进行最终鉴定的争论,无疑触及了整个收藏界的一个敏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