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机构解锁艺术鉴定之谜寻找那一锤定音人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鉴定遭到拍卖公司忽视,引发了关于艺术品鉴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的深刻讨论。这个问题,在收藏界被认为是一个“老大难”的话题,因为它涉及到艺术品的价值认定、法律责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前不久,北京举办了一场关于拍卖鉴定权的研讨会,邀请了几位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以及法律专家进行辩论。
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强调,艺术品的价值在于其独特性,如果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确定其真伪,那么这将削弱艺术本身的意义。他认为,每个活着的艺术家都应该有权利对自己的作品进行鉴定,这是对他们信誉的一种尊重。
另一位参与辩论的历史学者史国良则从个人经验出发指出,即使是最著名的画家,也可能无法保证自己的作品没有被赝造或模仿。根据他所见,这些假冒伪劣之物往往是在市场上流行后才迅速涌现出来,而真正的手工艺品则因为成本较高而难以广泛流通。这让人不得不怀疑那些声称自己能一眼识破所有假货的人是否真的拥有足够多样化和广泛化的情感和知识背景?
马未都先生则提出一个更加哲学化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完全信任画家的专业意见,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衡量一种文化产品或者一种文艺创作呢?他的观点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一次评估都是基于某种程度上的主观判断,而不是简单的事实考察。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提出了一个更实际的问题:即便同一件作品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可以得到不同的评价,这也反映了人们对于美好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共同追求。而且,从商业角度来说,对于这种复杂多变的事情,最好的做法就是允许不同的声音并存,并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给所有参赛者。
最后,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提出了一个建议性的解决方案。他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等相关法律已经为购买方设立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如果确有赝品存在,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此外,他还建议制订一条规则,即在购得商品一年内,无需任何理由,可以无条件退换。在此基础上,还可考虑建立一个独立第三方机构,以监督整个过程,并提供必要支持,以减少由于误判导致纠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