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人物探索艺术教育的意义和价值
在艺术界的某个角落,一场关于艺术品鉴定的争论正悄然升温。画家吴冠中对自己作品的鉴定被拍卖公司拒绝,引发了收藏界的强烈反响。谁能为一件艺术品划上最终的真伪边界?这个问题,如同悬挂在收藏界的心头大石,似乎无人能解答。
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认为,这样的争议让人感到荒谬。他说:“如果一个活着的艺术家不能对自己的作品有绝对权利,那就失去了艺术本身的价值。”他提醒大家,信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另一位名叫史国良的人物,他曾经亲身遭遇过假画之害。他与拍卖行斗智斗勇,并且强调:“当一个人的话语都没有权威时,我们不再相信他们。”
马未都这位收藏家则认为:“吴冠中先生这样做只是一种无知表现,不应该直接写在画上。”他认为,当一个人离开所有权后,对他的作品进行鉴定,就成了社会的问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则提出两点看法:首先,拍卖公司需要有自己的鉴定队伍;其次,鉴定也是科学,可以允许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存在。
最后,有律师团体主张,对于购买者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都是适用的。而对于那些涉及欺诈的情况,他们建议可以承担双倍赔偿。在法律层面上,无论如何,都要遵循诚信原则。但是,由于人类判断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这些问题并非易事。因此,在无法确定真伪的情况下,他们提出了一年的瑕疵申请政策,以缓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