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一锤定音的专业之谜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鉴定遭到拍卖公司忽视,引发了收藏界关于艺术品鉴定权的热烈讨论。谁能准确判定一件艺术品的真伪?这个问题在北京召开的一场会议上引起了前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的和法律专家的激烈辩论。王定乾董事长认为,如果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鉴定权的问题,那么艺术本身就失去了价值。他强调,“一个活着的艺术家不能对自己的作品有绝对的鉴定权,这实在太荒谬。”史国良也曾经亲身体验过假画之害,他坚信“第一,艺术家的品德可能有问题;第二,他们的作品升值后,不满意的人会不高兴;第三,有人指责画家与拍卖行勾结,从中渔利。我想,只有在中国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马未都则认为,吴冠中的行为是无知之举,并不是直接往那幅画上写。这位收藏家相信,最了解绘画的是创作它的人,但当所有权转移时,真伪问题变成了社会上的议题。寇勤副总裁提到,拍卖公司通常采用两种模式:首先,要有一支基本的鉴定队伍,其次,要允许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因为这是科学。
邱宝昌律师提出,对于购买者来说,没有简单答案。他解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的应用现在变得复杂。一旦发现赝品成交,即便是个人购买,也应该适用《消法》,并承担双倍赔偿。如果涉及明制或故意放纵赝品进入市场,则应进入审查范围。他还建议,为缓解纠纷,在一年内提供无因退换服务,以应对目前无法确定真伪的情况下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