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未必一锤定音艺术教育前景发展趋势探索不确定性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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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1月31日
  •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的鉴定未被相关拍卖公司认可,引发了收藏界的广泛讨论。艺术品的真伪究竟由谁来一锤定音?这个问题一直是拍卖和收藏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在前天的一次会议上,几位知名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以及法律专家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认为,如果一个在世的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没有绝对的鉴定权,那这就是一种荒谬。他说:“艺术本身就是一种交流和表达

艺术品鉴定未必一锤定音艺术教育前景发展趋势探索不确定性的魅力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的鉴定未被相关拍卖公司认可,引发了收藏界的广泛讨论。艺术品的真伪究竟由谁来一锤定音?这个问题一直是拍卖和收藏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在前天的一次会议上,几位知名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以及法律专家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认为,如果一个在世的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没有绝对的鉴定权,那这就是一种荒谬。他说:“艺术本身就是一种交流和表达,不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定义。”他强调,艺术家的品德或信誉并不应该成为判断其作品真伪的标准。

另一位受访者史国良则从个人经历出发,他曾因为假冒伪劣画作而与拍卖行起诉。他坚持认为,当一个艺术家的作品被市场接受时,他们有权利主张自己的身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他们不会被误解或者利用。史国良还指出,有些人可能会质疑画家的诚信,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

收藏家马未都则提出了一种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最了解绘画的是那位创作它的人。但当一件作品离开了原作者之手,它所承载的情感和意义就会随着观者的不同而变化。因此,对于是否真实,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独特的声音。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则提出了更加专业化的视角。她指出,无论是鉴定的过程还是最终结果,都应该基于科学原理。而且,每一次鉴定的结果都是基于当时所有参与者共识建立起来的事实,因此自然会存在多样性和差异性。这也是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在同一件作品上,也可能同时存在多种不同的意见。

律师团队中的邱宝昌律师提出了一个更为系统化的问题:如果我们将购买行为视为消费行为,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可以作为指导。如果发生欺诈行为,如销售赝品,那么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给予双倍赔偿。此外,如果涉及到故意放纵赝品进入市场,则应适用《民法》中的诚信原则,以此来避免无谓争议,并维护公平正义。他的建议还包括,在购入后一年内,如果发现瑕疵,可以无条件退货,从而减少因无法确定真伪导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