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确立拍卖行增值税征管原则佣金及手续费收入纳税清晰化

  • 艺术热点
  • 2025年03月01日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第42号公告,明确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会取得的拍卖收入增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此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tax 货物

税务总局确立拍卖行增值税征管原则佣金及手续费收入纳税清晰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第42号公告,明确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会取得的拍卖收入增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此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tax 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2014年7月1日后调整为3%)的征收率征收增-value- tax;对拍-mall 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tax。然而,此项规定在实践中并未完全执行,而是以5%的比例实际缴纳。

季涛先生认为,这些政策上的“失误”并不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因为地方政府和各大拍-mall 行都没有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而且,即使如此,也不会导致中国艺术品市场遭受重大损失,因为进口时需要支付17%高额进口增-value- tax。

尽管新政有助于降低部分潜在风险,但对于中国艺术品市场来说,最关键的是能否减少高达17%的进口加成。近年来,不仅国内藏家在海外购买文物,还有不少人将早年流出国门的大量文物带回国内。但若继续保持17%之高关稅,对于那些想回到北京或上海进行销售的小众珍贵文物来说,将是一种巨大的障碍。这可能会导致一些重要文化遗产选择通过香港等地进行交易,从而影响到北京作为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的地位。此次新政是否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将是未来观察的一个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