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何时品尝诗歌这份艺术禁果在艺术培训机构中寻觅一名大气而文雅的呼唤
北京2014年作文题引领了微作文的新风尚,打破诗歌禁忌,让学生们在150字内自由发挥。然而,在多年的高考作文要求中,我们常常看到“不要写成诗歌”或“诗歌除外”的指示,这让人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对诗歌缺乏理解和欣赏的时代。
实际上,我国文学之源自古代诗歌,《诗经》即为最早的文学典籍,“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已成为流传千里的俗语。可以说,每个人都潜藏着一位抒情家的灵魂。
然而,在高考中,学生们往往被告知避免使用诗歌表达。这可能是出于评卷标准的考虑,因为现代新体詩的手法和意象选择通常较为独特,难以在短时间内准确把握。此外,即便学生创作了一首优秀的詩篇,他们也可能因而获得低分。在当前高考体系下,用詩歌回答问题并不太被接受。
我认为,学生应该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表达的文体。如果不允许用詩歌来答卷,那对于擅长此类表达方式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不公平且不合理。“除去詩”是一种过于轻率和偏见的话语。而评价是否困难只是主观臆断的问题。无论是否允许使用詩作为答案,这并不会影响考生做出自己的决定。
例如,2009年广东、安徽省考试中的作文题,并未再次出现这样的限制,但大部分学生仍然坚持写他们能掌控的类型,如说明文、议论文等,而不是尝试更复杂形式如散文或小说,更别提那些需要更深入理解与技巧操练的大型作品了,因为他们明白,只要稍有失误,便将功亏一篑,从而错失名次。
因此,我们应该让学生成为主导者,让他们根据自身能力和喜好选择是否采用某种形式。即使如此,也有人因为能力不足而畏惧这项任务,但这是懒惰的一种表现,对于推动创新式创作,它显然是阻碍性的。但对于开启言辞之门,将意义带给每个人的文字创造力,它将具有更加深远影响力。
现在,北京市对这一点进行了开放,有助于全面接纳所有形式的地位,使得高考能够真正地品尝到那份禁果——所谓“吃掉”那颗曾经被视为禁忌的事物。在偷偷品尝之前,我们就像住在伊甸园里的人那样无忧无虑;但当亚当夏娃偷吃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了羞耻感与善恶区分,是人类真正意义上的完整存在。在同样的教育过程中,我们也有我们的故事需要讲述,而这些故事正是通过各种形式才能真实地展现出来。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单纯阅读到真正理解,从表面的学习转变为深层次思考,最终走向成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