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书画赝品背后的辅助艺术教育现实意义揭秘伪作的双刃剑
在书画鉴定行业中,所谓的“赝品”,通常又被称为“伪作”或假画、假字。它指的是并非某一名家所作,却被冠以其名的书画仿制品。这些作品最早出现于何时?起初的书画作伪又是出于何种动机?尽管目前还难下准确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当书画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时,它不仅带给消费者欣赏艺术价值,还具备了流通领域商品的基本属性,即货币或实物形式,按取所需、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相互间交流,以实现经济价值。
正是基于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后书画作品所具备的商品属性,使得以牟利为目的书画赝品出现也在难免。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繁荣,各种书画艺术市场(如画廊、文物公司、拍卖会、博览会等)的出现,让一些人利用此机会制造和销售赝品,从而给正常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古往今来的图像仿造行为,并非全为“坑人”。它客观存在,被需要,被利用,为人们进一步认知图像艺术规律提供外在条件的价值。因此,在学习和钻研名家鉴定时,我们不应仅局限于识别与防范,而应该加强对图像学科本质规律认识能力培养。
谢稚柳先生曾说:“我们经常对鉴别还不能不发生错误,对书写本身认识不足,这是主要。”可见认识图像才是学习鉴定知识重点。但同样,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图像界存在已久的作品仿造现象等同于一般商品欺诈行为,因为这有失客观公正,有害。在深入分析研究后,使其昭然若揭才能彻底消除其危害,并让之服务于生存与发展。
从专业角度看,只有全面提升对图像艺术认识水平,可以有效杜绝赝品消除隐患。这包括理解那些具有高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传世名作,其摹本形式一直流传至今,如顾恺之、王羲之及赵昌等人的某些作品。有些博物馆甚至将古代名作与克隆出来的假冒伪劣产品放在一起展出,以达到良好的展览效果。此外,一些收藏家也用高水准仿品布置居室,以多几分安心坦然。而这些都是为了弘扬保护真迹服务,是长期默契,不因摹本"不真"而否认其客观存在值得推崇。
最后,我建议有志于参与鉴定的朋友们,无论你是否是一位初入门者,都应该抽空动笔临摹一些前辈佳作。这不仅能增进你的技艺,还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评价一幅幅美术杰作。而对于制作者发明创造的一些技术,无论它们是否合法,都值得借鉴运用,比如修复损坏部分的时候,或许能够找到新的解决方案,更大程度上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