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教育界也有人觉得自己可以当幼师吗
在收藏界引发的“老大难”话题,前不久,几位拍卖公司负责人、知名收藏家以及法律专家就艺术品鉴定权在北京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王定乾董事长认为,艺术品鉴定的问题是价值本身的问题,如果要通过法律来谈论这点,就会失去艺术品的价值。“一个活着的艺术家对自己作品没有绝对鉴定权,这很荒谬。”他强调。
史国良艺术家则从自身经历出发,对此表示了不满。他曾因假画与拍卖行打官司,并提到:“如果画家的品德有问题,那么他们的作品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出:“吴冠中先生在那幅画上写下的内容,是一种无知现象,不应该直接往那幅画上写。”他认为,最了解绘画的是创作者,但当作品拥有者改变时,真伪鉴定的问题转变为社会层面的议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指出:“拍卖机构通常有两种模式:首先,他们是否具备基本的鉴定队伍或力量;其次,鉴定是一门科学,也应允许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邱宝昌律师团长则提出:“谁能成为一锤定音的人,无解之说”。他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的相关条款对于购买艺术品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如果涉及欺诈行为,则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而对于明显是赝品的情况,他提出了建议,即在一年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缓解纠纷。此外,他还强调了诚信原则,在无法完全确定真伪的情况下,用人的智慧和思维去判断东西受到很多限制,因此需要合理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