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难道不是一锤定音的绝对权威艺术教育的重点又岂能轻易言尽
艺术品鉴定的争议在收藏界引发了热烈讨论,吴冠中先生对自己作品的评价未被拍卖公司所认可,这一事件激起了公众对鉴定权的关注。那么,谁能真正掌握一件艺术品的真伪?这不仅是收藏界的问题,也关系到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微妙平衡。
王定乾董事长认为,艺术本身就应是自由流动的事物,不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限制其价值。而史国良作为艺术家,对于假画问题深有体会,他强调,活着的时候即便是艺术家也无法完全控制自己的作品,这反映出信任问题存在。他还指出了几个可能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情形:首先,是因为信誉问题;其次,是由于作品升值带来的不满;最后,是潜在的猫腻和利益冲突。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出,对于吴冠中的行为,可以称之为无知。尽管他承认画家的理解最深刻,但当所有权转移后,真伪判定变成了社会层面的议题。
寇勤副总裁则从专业角度出发表示,对于拍卖公司而言,有两种模式:自身具备基本鉴定能力,以及开放不同意见和看法。这反映了一个事实,即艺术品复杂多变,不易用语言表达。此外,他提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的重要性,以及对于个人购买者来说,如果涉及欺诈或赝品,就应适用《消法》,并且赔偿责任明确,并建议设立一年内瑕疵申请退换政策,以缓解纠纷。
综上所述,此类争议并不简单,它涉及到道德、法律以及社会伦理等多个层面。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那些似乎已经成为常态的事情,并寻求更合理、更透明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