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犹如海底捞针难觅其踪而艺术教育的现实意义则是指引迷雾缭绕的航船抵达知识的彼岸
在艺术界,吴冠中先生对自己作品的鉴定遭遇了拍卖公司的质疑,这一事件引发了一场关于艺术品鉴定的讨论。收藏家和专家们都有各自的见解,他们认为只有真正了解艺术的人才能给予正确评价。
王定乾董事长指出:“如果一个在世的艺术家不能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绝对的鉴定,那就失去了价值。”他认为,艺术本身就是独立存在的一种语言,不应该被法律束缚。
史国良先生作为一名曾经受害于假画的艺术家,他坚持认为:“没有人比我们更懂得我们的作品,我们是最信誉好的鉴定者。”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说:“最了解绘画的是画家的自己,但当所有权转移时,真伪的问题就变成了社会问题。”他认为,最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公正和透明的情境,以便消费者能够安全地购买到原创作品。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表示:“拍卖公司需要有一套自己的鉴定体系,因为每件艺术品都是独特且复杂的。而且,鉴定的过程也是一门科学,它应该允许不同意见和看法.”
邱宝昌律师团长提出,对于购买者的权益保护,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拍卖法》来解决问题。他建议,如果发现赝品,一年内可以无理由退换,并提出了“一年瑕疵申请”的建议,以缓解纠纷。
在这个话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但共同的话语是:要尊重每个人的判断,让真实与美好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