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一锤定音的秘密与挑战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鉴定遭到拍卖公司忽视,引发了收藏界关于艺术品鉴定权的热烈讨论。谁能准确判定一件艺术品的真伪?这个问题在北京召开的一场会议上引起了激烈辩论。在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看来,艺术品本身就应该是一种自由流动的东西,而不是被法律束缚。如果一个活着的艺术家无法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绝对鉴定,那么这简直是荒谬。
作为一名曾经受害于假画的艺术家,史国良深刻体会到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困扰。他认为,如果一个artist不能在他还活着的时候说出他的作品,那么这就意味着没有人信任这个artist。三大理由他提出了:第一,是因为artist可能品德不佳;第二,是因为他们之前创作得不好,现在却突然升值,让其他人觉得不满;第三,有些人怀疑artist和拍卖行之间有猫腻,从而牟取暴利。他强调,只有在中国这样的情况下,artistic work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即便artistic work本人也说不算数,没有发言权。
收藏家马未都则认为吴冠中的行为是无知之举,不应直接写在那幅画上。他相信,最了解绘画的是那个创作它的人,但当artistic work拥有所有权时,当事者如何判断其真伽便成为了社会问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指出,拍卖公司通常采用两种模式来处理这一问题:首先,他们是否具备基本的鉴定队伍或力量,这对于评价一个拍卖机构至关重要;其次,对于如此复杂的事物,就应该允许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存在。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则提出,将购买artsitic work视为个人消费活动,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涉及欺诈,则应承担双倍赔偿。但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必须先明确该artsitic work是否为赝品。此外,他建议设立一年内无因退换政策,以缓解目前无法准确鉴定的纠纷。此策略基于民法上的诚信原则,但实际操作中受到众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需要通过更合理、实用的方式解决这些现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