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难道真没有一锤定音的绝对权威在艺术教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面前我们不禁怀疑真正的鉴赏家又是怎样
在艺术品鉴定的世界里,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持有坚定信念,但相关拍卖公司的不认可却引发了收藏界的热烈讨论。那么,艺术品的鉴定权究竟属于谁?谁能在一件艺术作品上下最终的“真伪”判决?
对于这个让人深思的问题,前天,在北京,一场关于拍卖鉴定权的人物汇聚展开了激烈辩论。王定乾董事长认为,“如果每次都要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那么价值本身就被削弱了。”他强调:“一个活着的艺术家对自己作品没有绝对权利,这是荒谬。”
史国良作为一名曾经遭遇假画陷阱并与拍卖行斗争过的艺术家,他痛斥说:“当一个画家的言论都不被相信时,他们如何能拥有发言权?”他指出三大原因:首先是信誉问题;其次是升值后抛售可能导致不满;最后,是涉及猫腻和合作。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醒我们:“吴冠中先生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知行为,不应直接影响到他的作品。”他认为,最了解绘画的是画家本人,但当所有者改变时,鉴定的复杂性便转化为社会议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解释道:“拍卖机构通常有两种模式:自带基本鉴定队伍,以及允许不同意见共存。”他强调:“由于艺术品复杂且难以言传,因此需要科学方法进行鉴定。”
邱宝昌律师团团长提出了一条新的法规建议,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的结合。他提倡,如果购买者的个人判断无法确定真伪,可以适用《消法》,并且在一年内享有一年瑕疵退换政策,以缓解纠纷。如果发现赝品或故意放纵赝品,则需进入审查范围,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律师还提出了诚信原则,即即使理想化,也受到人的智慧和情感因素影响。因此,对于无法明确判别之处,可采取缓解措施以减轻损害,同时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每一次关于真伪判决,都成为了整个行业面临的一个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