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人物对艺术培训机构前景持怀疑态度
在收藏界引发广泛关注的艺术品鉴定权争议,吴冠中先生对自己作品的鉴定遭拍卖公司拒绝后,人们开始探讨:谁能真正一锤定音一个艺术品的真伪?近日,在北京,一场关于拍卖鉴定权的人物大辩论上演。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认为,艺术品本身价值就在于其独特性,如果要用法律来规定每一件作品的鉴定权,就失去了其价值。而著名画家史国良则指出,即使是活着的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也可能没有发言权,因为他们可能涉及到信誉问题、作品升值不满意等。
收藏家马未都则提出,不应该直接在画上写下无知之语,而应该尊重画家的意见,但当所有权转移时,真伪的问题就变成了社会层面的问题。他强调,最了解绘画的是画家本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总是对自己的作品有最终决定權。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提醒说,购买艺术品时需要考虑拍卖机构是否有自己的鉴定队伍和力量,以及鉴定的科学性和多样性。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则建议,将购买艺术品视为消费行为,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赝品,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同时设立一年内无理由退换政策,以缓解纠纷。此外,他还提出了诚信原则作为解决真伪问题的一个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