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考入央美有多难人物的挑战之旅
在艺术界的某个角落,一场关于艺术品鉴定的争论正悄然升级。画家吴冠中对自己作品的鉴定被一些拍卖公司所不认可,这一事件引发了收藏界对于鉴定权和真伪问题的广泛讨论。
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认为,艺术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尊重和信任的领域,如果每件作品都要通过法律来确定其真伪,那么这将削弱艺术品的价值。“一个活着的艺术家不能对自己的作品有绝对鉴定权,这是非常荒谬的事情。”他说。
作为曾经遭遇假画之害并与拍卖行就此事打官司的人物,史国良深刻体会到了这一点。他强调:“如果我们不给予艺术家足够的地位,即使他们在世时也无法发言,就说明我们根本不相信他们。”
收藏家马未都则提出:“吴冠中先生写上去的一些东西,是一种无知表现,不应该直接写到那幅画上。”他认为,只有当所有者离开之后,社会才会关注这些问题。最了解绘画的是当然是创作者,但一旦作品变成了商品,这种知识就变得无关紧要了。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则提出了两种模式:首先,拍卖公司是否拥有基本的鉴定队伍;其次,如何容忍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因为这种事情涉及到科学而且复杂。此外,他还提醒,在市场经济下,每件商品都是商品,而收藏也是消费行为,因此购买者应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障。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则指出:“谁能做出最后判决是一件很难的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只要涉及欺诈,无论是明制印制还是故意放纵赝品进入市场,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他建议设立一年内瑕疵申请制度,以缓解由于无法快速准确鉴定的纠纷,并提供无因退偿机制以保障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