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无定论师范非师范同样挑战不凡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的鉴定遭遇了拍卖公司的不认可,这一事件在收藏界引发了一定的关注。那么,艺术品的拍卖鉴定权究竟属于谁?谁能以绝对的方式确定一件艺术作品的真伪?关于这一问题,在前天,一些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以及法律专家就此话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在北京的一次会议上,他们探讨了这个领域内最具挑战性的议题之一——艺术品鉴定的权力归属。
对于这一争议,台北寒舍艺术中心董事长王定乾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如果需要通过法律来谈论鉴定权和归属权,那么这将会削弱艺术品本身的价值。“一个活着的人作为艺术家,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还无法有绝对的话语权,这简直是荒谬。”他说。
作为一位曾经面临过假画欺诈的问题的艺术家,史国良深刻体会到了这种情况带来的困扰。他强调:“如果即使是在一个名声昭彰的地方也没有发言权,那只能说明人们不信任我们这些创作者。”他指出三个原因:首先,人们怀疑我们的道德水准;其次,我们过去可能并非才华横溢,现在却突然变得重要;再次,有些人甚至怀疑我们与拍卖行之间存在猫腻,从而共同牟取利益。只有在中国这样的环境下,一个人的作品被他们说无效,就如同没有任何声音一样。
马未都先生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吴冠中的行为是一种无知,并不是应该直接写在那幅画上。而且,他坚信,最了解绘画的是那些亲手创作它们的人。但当这些工作物进入到所有者之手时,这个问题就变成了社会上的难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解释说,每个拍卖机构都会有一套基本的鉴定标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艺术品往往复杂多变,不易于用言语描述。同时,他提醒大家接受不同意见和见解,因为这是科学研究的一部分。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则提出了一种解决方案。他认为,没有人能够真正地决定什么是真实或者虚构,只要购买者是个别消费者,就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涉及欺诈,则应当承担双倍赔偿。如果发现明显的手段或故意放纵赝品进入市场,则应进行审查。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类智慧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无法完全避免误判。此外,他建议为一年内出现瑕疵提供无条件退换服务,以缓解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