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生上大专艺术鉴定无定论一锤难求的艺术家成就
画家吴冠中对自己的作品持有保留态度,却未被相关拍卖机构所接受,这一事件在收藏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那么,艺术品鉴定的权力究竟归属于谁?能否通过一锤定音来确定一件艺术品的真伪?面对这一问题,前几天,多位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以及法律专家就此话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在北京举行的这次会议上,他们探讨了关于鉴定权和拍卖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关系。
收藏家王定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如果我们要用法律去谈论艺术品的鉴定,那么它就失去了其本身价值。”他强调,“一个活着的人不能对自己的作品拥有绝对的鉴定权,这实在太荒谬了。”
作为一名曾经受过假画诈骗伤害的艺术家,史国良深知假冒伪劣产品带来的危害。他表示:“当一个艺术家的作品没有发言权时,就是不信任他们。”他还指出,有些人可能会怀疑画家的品德或是他们与拍卖公司之间存在猫腻。
马未都先生则提出:“吴冠中先生在那幅画上写下的内容是一种无知表现,不应该直接将其写到画上。”他认为,最了解绘画的是那些亲手创作它的人,但当这些人的所有权改变时,对于真伪的问题便转化为社会层面的问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则从另外一个角度阐述道:“每个机构都应该有一套基本的鉴定队伍或者力量,这对于评估一个机构来说非常重要。”他还提到,“鉴定也是科学的一部分,因此不同意见和看法是可以允许存在的。”
邱宝昌律师团团长进一步指出,“谁是真正的鉴定者是一个无解之谜”。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购买艺术品应当遵循消费者的基本原则。如果发现赝品,一方面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另一方面,如果涉及故意放纵赝品进入市场,则应受到审查。此外,《民法》中的诚信原则也意味着真伪并非无法解决的问题,只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智慧和思维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所以很难做到完美无缺。因此,在目前无法确切判定的情况下建议实施一年内免费退换政策,以减少纠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