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人物需深造艺术教育专业课程
在收藏界引发广泛关注的艺术品鉴定权争议,吴冠中先生对自己作品的鉴定遭到拍卖公司拒绝,这一事件激起了关于谁能为艺术品一锤定音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北京举办了一场由拍卖公司负责人、收藏家和法律专家共同参与的讨论会。王定乾董事长认为,如果要通过法律来讨论鉴定权,就失去了艺术本身的价值。他强调:“一个活着的艺术家不能有绝对的鉴定权利,这很荒谬。”史国良艺术家则从自身经历出发指出,作为创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没有发言权是对信任的一种怀疑。
马未都收藏家则建议,“最了解绘画的是画家的本人,但当所有权转移时,真伪问题就变成了社会层面的问题”。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提出了两种模式:首先是内部鉴定的队伍或力量;其次,是允许不同的意见和看法。邱宝昌律师团长提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看法,没有固定的答案,并且建议个人购买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申请。如果涉及欺诈,还可要求双倍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明显赝品,都应受到审查,以维护诚信原则并避免损害原创人员。
此外,他还提出,在无法确定真伽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一年内无理由退换政策,以缓解纠纷。这场讨论展现了在艺术品市场上,对于真伪认定的多方观点,以及对于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与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