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教育儿童识别价值同样需多方面考量
在艺术界的某个角落,一场关于艺术品鉴定的争论正悄然升温。画家吴冠中对自己作品的鉴定被拍卖公司拒绝,引发了收藏界的一片哗然。谁能为一件艺术品划上最终的真伪边界?这个问题,如同悬挂在收藏世界的心头大石,似乎无人能轻易触碰。
王定乾董事长直言:“如果要用法律来谈论鉴定权和归属权,那么这份价值就已经丧失了。”他认为,艺术本身就是一种独特的存在,不应由法律束缚。如果一个活跃的艺术家连自己的作品都不能有绝对话语权,这简直是荒谬之至。
史国良作为一位曾经遭遇假画侵害并与拍卖行交锋过的人士,他深切地理解这一点。他强调:“没有发言权,就说明对我们不信任。这可能出于三个原因:第一,他们品德有问题;第二,他们作品增值后别人抛售时他们不高兴;第三,有人怀疑他们与拍卖行勾结,从中渔利。我想,只有中国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出:“吴冠中先生在那幅画上写下的,是一种无知现象,不应该直接往那画上写。”他认为,最懂绘画的是自然拥有它的人,但当所有者离去时,判断真伽便成为社会层面的议题。
寇勤副总裁提出了两种模式来看待拍卖公司和鉴定的角色:首先,一般来说,拍卖公司需要有一套基本的鉴定队伍或力量;其次,鉴定也是科学的一门,可以容忍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因为它涉及到复杂而难以言传的事物。
邱宝昌律师团团长指出:“谁是鉴定人的确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他建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拍卖法》的框架下,如果购买者发现买到的艺文是一件赝品,可以根据《民法》的诚信原则要求退换,并提出了建议进行一年内无理由退换,以缓解纠纷。此外,对于无法确定真伽的情况,他主张适用《消法》,对于欺诈行为可追究双倍赔偿责任。在这个充满智慧、情感和理性的世界里,我们是否能够找到那个真正、一锤定音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