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鉴定没有一锤定音考研艺术教育专业的学子们也一样需要在专业学校中不断学习和实践
在艺术界的某个角落,一幅吴冠中先生的作品引发了一场关于鉴定权的争论。收藏家和拍卖公司之间,法律人士也加入了讨论,他们聚集于北京,就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王定乾董事长认为,艺术本身就是一件复杂的事物,如果要用法律来谈论鉴定权和归属权,那么它就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一个活着的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还不能有绝对的鉴定权利,这实在是很荒谬。”他说。
史国良作为一位曾经遭遇假画问题并与拍卖行对簿公堂的人,他深刻体会到了这种情况带来的不便。他强调:“如果一个艺术家的品德不好,信誉不足,那么他们的作品自然也会受到质疑。”
马未都收藏家则提出:“吴冠中先生在那幅画上写下的东西,是一种无知现象,不应该直接往那画上写。”他认为,最了解绘画的是画家自己,但当所有权转移后,真伪的问题就变成了社会的一大难题。
嘉德拍卖公司副总裁寇勤指出:“拍卖公司一般有两种模式:首先,有没有基本的鉴定的队伍或者力量;第二,每个人都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因为这是一门科学。”
邱宝昌律师团长提出了他的看法:“谁是鉴定人是一个无解之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等法律现在规定,在市场上买卖商品,即使是艺术品,也需要遵守这些规则。如果涉及到欺诈行为,则应承担双倍赔偿。而对于无法明确真伪的问题,可以设立一年内瑕疵申请,以缓解纠纷。”
这样的讨论表明,在这个充满智慧与美学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而真正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可能需要时间、努力以及更完善的法律框架。